星期二, 六月 10, 2014

中國式邏輯

申請中國簽證,總是一波多折。

去年春節回家過年,順便第一次在馬來西亞申請簽證。原想要申請一年多次出入境簽證,方便自己從香港到中國旅遊,可惜,最後事與願違。

中國當局規定第一次最多只能申請半年兩次,用完後才符合資格申請一年多次,於是認命的拿了兩次簽證。

最後在半年時間內只用了一次,簽證就過期了。直到去年底為了到中國開研討會,逼于無奈在香港申請了第二次的簽證。

有了第一次的申請,原以為已經符合一年多次的資格,怎知還是被拒絕了。

負責人表示,雖然已經有一次簽證申請,可以申請一年多次,但由於在香港申請,而當下自己的香港簽證不足一年,因此申請一年多次簽證無法被批。這種層層疊疊的考慮模式,雖然令人不忿但還是可以接受,於是就接受了半年多次簽證。

經過了半年,再次前去申請簽證,開始無法理解中國式邏輯。

負責人看了表格後,發現香港簽證不足一年,於是當下勾選的一年多次申請再次被拒,這也是預期的結果。

追問這一次是不是可以申請半年多次,答案還是由於香港簽證不足半年無法獲批。負責人表示,最多只可以批准兩次。

好吧,兩次就兩次,接著想要確認這兩次簽證的時效時卻得到一個令人難以理解的答案,半年兩次。

這個時候錯愕了,當下懷疑自己的邏輯思維是否有問題。因為香港簽證不足半年,所以無法批准半年多次可以理解,但此時的半年兩次又是什麼道理?於是與負責人理論了一下,為甚麼半年兩次可以,多次卻不行?

此時,中國式的解答出現了。反正規矩就是這樣子!

好吧,敗了,敗給了莫名其妙的規矩,敗給了中國式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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