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九月 18, 2013

愛國這件小事

不知道該怎麼定義愛國這件事 ,但是按照馬來西亞某州務大臣的說法,我應該被槍斃了。

日前媒體報道,某政客說:非馬來人在國慶月期間不掛國旗,不熱衷參加國慶月活動,如果這種情況持續,那麼請你們小心。這種話語聽在耳裡,真夠嚇人。

如果有人問:馬來西亞獨立多少年了,我無法如呼吸般自然地馬上反應過來。需要手指一曲,從1957開始算起,用小學數學來計算祖國的年齡。這種行為看在這位政客的手裡,肯定要槍斃了。

我房間裡沒有馬來西亞國旗,卻獨獨掛著台灣國旗,這情況在政客眼裡,應該定義為叛國,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超生。

因為政客的這種說法,我開始反思自己,我到底愛不愛國呢?

如果愛國可以用參加國慶活動與掛國旗來定義,那我不難理解為什麼那麼多孟加拉與菲律賓人莫名的成為馬來西亞國民,甚至跟我一樣擁有投票權,決定這個國家的未來。

但是,我不願意承認,愛國是這麼膚淺的事情。愛國是一種高尚地情操,豈容讓你們這種智商只有小學程度的政客來定義呢?

對我而言,愛國就像選女朋友,你喜歡長髮飄逸,氣質非凡地女生,我喜歡短發清新,個性出眾地女孩,沒有好壞,沒有對錯,只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而已。

愛國這件事,也不需要到處表現,仿佛此地無銀三百兩一般,開口閉口我愛祖國,就是愛過的唯一表現。就像'我愛你'不需要無時無刻掛在嘴邊那樣。愛,是自然地,發自內心地。

如果這些政客冥頑不靈,那可以來香港考察去年反國教運動,增長知識。

中共政府認為香港人不夠愛國,決定從小教育他們什麼是愛國。學校要開辦國民教育課,將聽到國歌要慷慨激昂,對國家領導人要遵從等(這些都跟馬來西亞政客的想法完全一致),透過課本知識來教育香港的下一代。

結果,十萬人包圍香港政府總部,政府最終無奈宣布取消這門教育課。猶記得在這集會上聽到很有道理的觀點:'我們愛我們的父母,我們愛我們的家人,不是因為學校教育我們要這樣做,而是我們自己覺得那是必要的,自然的,愛國這件事也應該如此'

愛,是一種人權,沒有人可以決定我們怎麼愛,愛什麼。用個人對愛的定義,決定他人應該如何去愛,就是違反人權。就像勉強一個男人喜歡上他不喜歡的女生一樣,雖然還是可以結婚生小孩,但是永遠都不幸福。

反正愛國這件小事,沒必要隨低智商的人聞雞起舞。




没有评论: